警總長:請停止賄賂
转载自报章6/9/2009
(吉隆坡6日訊)過去10年,反貪委員會共調查942名貪污警員,他們全部已受到應得懲罰。
反貪委員會已提控其中225人,及准備提控250人,另有227名警員因證據不足,交還警隊紀律組處理或革職。
接交通傳票勿行賄
警察總長丹斯里慕沙哈山接受《新海峽時報》訪問時指出,警員涉貪事件已逐年減少,並希望公眾別再“配合”這批害群之馬。
“你們(公眾)最簡單拒絕參與貪污的方法,就是繳交傳票罰款,而不是企圖以行賄蒙混過關。”
數據顯示,反貪污委員會逮捕人數于2006年突然大量增加,慕沙哈山針對此事透露,他當年鼓勵公眾提供情報,結果委員會果然收到很多情報。
他說,隨著這些情報,反貪委員會和警隊紀律組才獲知這些警員貪污案件及調查。
“三年后的今天,數據顯示警員貪污被捕的人數已明顯減少,是因為貪污情況已經改善。”
根據反貪委員會的數據,從2000年至2009年5月,該委員會共逮捕942名涉及貪污的警員,罪成應得者皆受到懲罰。
近3年來,數據顯示貪污警員人數下降,分別是2006年158人、2007年137人及2008年117人;今年1月至5月,則共有46名警員涉及貪污被捕。
數據顯示,2002年至今年5月,反貪委員會共接獲7157宗有關警員貪污投訴案件,其中已處理7136宗案件。
另外,3600宗是警員被警告、2305宗提控和罪成、440宗是革職解決。
慕沙:一個手掌拍不響
“賄賂我?捉你!”
“如果有人向我行賄,我會逮捕他。”
慕沙哈山指出,在他擔任查案官期間,曾經有1名公眾企圖向他行賄,結果他二話不說,就逮捕對方。
他披露,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遭人賄賂,全部人都知道他不會受賄。
“他們(行賄者)可以嘗試賄賂我,但我一定會當場逮捕他們。”
慕沙哈山說,他當告誡下屬,如果要成為富有人士,即不要加入警隊,應該去做一名商人。
他也說,一個手掌拍不響,一個行賄一個收賄才构成貪污,公眾應學習拒絕行賄。
“我知道公眾怕麻煩不要到法庭,希望可以走捷徑,但這已是犯法。”
有投訴? 找慕沙!
musa@rmp.gov.my
公眾有投訴
可聯絡慕沙
公眾有任何投訴,可直接傳送電郵給慕沙哈山。
慕沙哈山說,部分公眾企圖打擊警隊形象,警方會做更多事情令人改觀。
他披露,公眾有任何投訴,可以直接傳送電郵給他,電郵地址是musa@rmp.gov.my,他會逐一查看了解及處理。
他說,其實很多公眾都信賴警方,他也曾收公眾致函和來電分享,他很感激這些人。
“警隊會加強不足之處,尤其在我延任這一年,我會不遺余力改進,令人民活得更安心。”
他披露,這包括警員紀律和服務態度,他會檢討紀律組制度,以加強警隊士氣,警員們更要知道本身的角色及必須做些什么。
“在接下來的日子,警隊會增建新警局及改善舊有警局的設備,接下來也會改進全國通訊及巡邏車設備。”
從小被教導勿撒謊
“你現講謊話,日后就會做賊。”
慕沙哈山說,父母從小教導他不要講謊話,否則日后就會成為賊人,因此他從小至今都不曾說謊。
“這包括對著我的妻子,我也不曾隱瞞什么,這是我的誠信。”
他披露,其實警隊也一樣,新警員投入一開始服務都是白紙一張,如果公眾企圖向他們行賄,就等同“教育”他們貪污。
“這批公眾(行賄者)來自社會,如果社會是黑暗的,那我們的警察也會有問題。”
慕沙哈山自2006年成為警察總長已二度延任,他原于本月13日退休,不過獲內政部延任一年,以完成未完的各項警隊計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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